奏鸣曲的特点

作者:王秋霜来源:艺考网

奏鸣曲一般由3、4个相互形成对比的乐章构成:第一乐章是快板,奏鸣曲式;第二乐章是慢板,三部曲式、变奏曲式或自由的奏鸣曲式;第三乐章是小步舞曲或谐谑曲,三部曲式;第四乐章是快板或急板,回旋曲式或奏鸣曲式。有时,作品会根据需要省略第一或第二乐章,形成三乐章的结构。

奏鸣曲的特点

一、奏鸣曲的特点

1、奏鸣曲一般由3、4个相互形成对比的乐章构成:第一乐章是快板,奏鸣曲式;第二乐章是慢板,三部曲式、变奏曲式或自由的奏鸣曲式;第三乐章是小步舞曲或谐谑曲,三部曲式;第四乐章是快板或急板,回旋曲式或奏鸣曲式。有时,作品会根据需要省略第一或第二乐章,形成三乐章的结构。李斯特的《b小调钢琴奏鸣曲》只有一个乐章,但结构庞大,音乐形象和速度、节拍变化频繁,并系统地运用了主题变形的手法,虽是单乐章的奏鸣曲,却包含着奏鸣套曲的因素。

2、通常所说的奏鸣曲式,是指维也纳古典乐派时期由三个部分组成的奏鸣曲式。它的结构由“呈示部”、“展开部”与“再现部”三大段依序组成。

(1)呈示部:包括主部、连接段、副部及小结尾。主部与副部的调性关系仍保持古典奏鸣曲式的传统,乐思的性质或者是对比并置的,或者是对比冲突的。在较早的奏鸣曲中呈示部一般要反复1次。这个部分是这首乐曲的重心与精神所在。

(2)展开部:也称为自由幻想部,主要乐思在不同的调性上加以发挥,也可是不同乐思的交替出现,有时也用新材料或复调的处理方法。结构上则以材料的片断性和终止的隐蔽为特征,使乐思以新的方式不断展开,甚至造成尖锐的矛盾冲突,最后是引向再现部的过渡。

(3)再现部:这时主部仍在原调上再现,并通过连接段,使副部在主调上出现,以取得再现部的调性统一。最后为尾声。有的尾声很长,如L.van贝多芬某些作品的尾声有第二展开部的性质。此外呈示部之前可冠有引子,一般在速度与调性等方面与呈示部构成对比。

二、奏鸣曲和奏鸣曲式范围界定

1、奏鸣曲和奏鸣曲式这两个概念可谓是相辅相依,彼此互相促进、发展前行。

2、奏鸣曲是一种多乐章器乐曲体裁,常用一件乐器独奏与钢琴重奏,一般由3-4个相互对比的乐章组成。奏鸣曲式是一种大型曲式,是奏鸣曲主要乐章常用的一种结构形式。它包含几个不同主题的呈示、发展和再现,以及特定的调性布局。由于它常用于奏鸣曲的第一乐章,并常用快板速度,所以也称为奏鸣曲第一乐章形式或奏鸣曲快板形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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