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五院四系”是新中国建立的五所政法院校以及四所大学的法律系的简称。“五院”指的是:中国政法大学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、西南政法大学、华东政法大学、西北政法大学。“四系”指的是:北京大学法学院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、武汉大学法学院、吉林大学法学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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